2022-02-18 02:48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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逐臭师主要工作于医学研究领域,主要工作是……闻屁。
逐臭师,姓区,取个化名,就叫区央。科普一下,「区」在作姓氏的时候,读音与「欧」相同。
2016年,港区警方在某医院实验室将区央带走。
彼时,区央正在实验室里,手里拿着试管,专心致志地嗅着试管内的气体。警方担心区央反抗和挟持人质,派了一个便衣警察,穿上白色大褂,伪装成医院里的医生,敲门进入了实验室。
警察后来回忆称,刚推门进去的时候,觉得密闭实验室里,有一股臭气,像是屁味。其实,区央的确是在闻屁。
逐臭师的数量并不算多,相关的专业也还没有形成专门的学科,因此,大多招聘该职业的医院,都以试验为名,开设相关的实验室。他们的主要工作,便是根据患者排泄物的气味,判断患者的健康状态,排泄物包括尿液、粪便、屁,有时候,他们也需要闻患者的口腔异味。一些患有恶性疾病的病人,排泄物和口腔的味道会比较特殊,逐臭师会根据气味,将可疑患者标注,提醒医院进行重点筛查。
实验室里没有第三个人在场,便衣警察和区央在实验室里,进行了大约十分钟的交谈。
便衣警察先撒了一个谎:「院长让我来找你。」
既然便衣警察进入了实验室,当时又没有可被区央挟持的其他人在场,便衣警察为什么不直接将区央按到在地上呢?有两个原因,一个是实验室里有许多便衣警察不熟悉的化学试剂,区央很可能使用危险品,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,所以便衣警察想让区央放下戒心,趁他不备将他制服,另一个原因是便衣警察没有想到犯下滔天大罪的区央,竟然那么不像一个凶手。
区央又高又瘦,穿着纯白的大褂,梳着二八分的少爷头,戴着金丝框眼镜,脚下的一双皮鞋黑光发亮,看上去彬彬有礼,十分斯文,光凭外表,就能让人觉得他受过高等教育。
区央放下手里的试管,笑着回答:「今天,医院一共收集了一百零七位患者的排泄物,我已经闻了九十七根试管,还有二十根。」
便衣警察故意说:「可是,院长很着急。」
区央看了一眼桌子上的试管架:「剩下的二十根试管,需要重点筛查。你让我闻完,我再跟你走吧。」
便衣警察见区央一脸诚恳,同意了。区央转过身,将背部留给便衣警察,继续心无旁骛地嗅试管了。
便衣警察悄悄地靠近区央,准备将他一举拿下。哪知道,才刚向前走了两步,区央忽然说:「你知道吗,我的工作很重要,如果我遗漏了哪一根试管,很可能会错过那个患者的最佳治疗时间。」
区央没有回头,仿佛背后也长了眼睛一样,这让便衣警察出了一身汗。便衣警察止住脚步,不知该作何反应。
就在这个时候,区央扭过头,脸上带着微笑:「我说话算数,我干完工作,老老实实地和你走,阿sir。」
便衣警察的全身一颤:「你知道我是警察?」
(七)
区央干完手里的活以后,果然没有反抗,乖乖地跟着便衣警察走了。
那一年,区央28岁,他杀害生母詹英初(化名)的时间是2014年,也就是在他26岁的时候。期间的两年,无论是詹英初的亲戚、邻居,还是她的工作单位,居然没有人发现她已经死了,直到一个小偷悄悄开了区央的家门,在冰柜里发现了她的尸体,这起弑母案才浮出水面。
1988年,区央在深圳出生,刚抓完周就被父母带到港区生活了。区央的父亲是一个商人,主要做医疗器械的生意,母亲詹英初,是一名教师。据说,区央的父母在他抓周的时候,为了让他抓到好的东西,刻意只给他放了官印、笔和算盘三样东西,希望他将来要么从政,要么从文,或者从商。
然而,区央在地上爬了一会儿,径直绕过这三样东西,从桌底摸出了一把不知道什么时候掉进缝里的水果刀,还把手给割伤了。
这被区央的父亲认为是不好的预兆,之后总是提心吊胆的。后来,区央刚学会走路那会儿,他的父亲因为生意失败,留下一屁股债,跳楼自杀了。
于是,詹英初一边在港区的学校教书,一边打零工还债,一边照顾年幼的区央。
詹英初带着区央,在号称港区贫民窟的破小区里,租了一间只有二十平方米的屋子。两个人的吃喝拉撒,全都在如此密闭的空间里解决。或许是日子过于拮据,詹英初的脾气很不好,经常责骂区央。不过,詹英初还是很爱区央的,骂归骂,从小到大,她只打过区央一次。
詹英初对待区央非常严格,在别的孩子还在泥地里打滚玩的时候,区央已经在詹英初的教导下,开始学习小学的课程了,而在区央上小学的时候,詹英初又开始教导他学习初中的课程。
詹英初外出工作的时候,会把区央锁在出租屋里,防止他偷偷跑出去玩,这一直持续到区央到了上学的年纪。詹英初每天都会用自行车接送区央上学,偶尔还会带回一个葱油饼。邻居说,只要看见詹英初一手拎着葱油饼,一手牵着区央回家,那肯定就是区央考试拿了第一,而如果看见两人一前以后地上楼,那区央大概率是要挨骂了。
詹英初一个女人,又当爹,又当妈,她望子成龙心切,完全可以理解。但是,区央却不是那样想的。有一次,区央写的作文获了全区一等奖,詹英初坐在台下,在掌声雷鸣中听区央朗诵获奖的作文。
作文的题目是《平凡就好》。
「上好的实木可以燃烧,下等的枯木也可以燃烧,树木尚且如此,人又为什么一定要成材?」
「人生不仅有富有和贫穷,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东西,比如快乐。」
詹英初听到这些话的时候,脸上原本骄傲的表情逐渐凝固。区央在一千字的作文里,表述了自己想要当一个平凡人的愿望。
就是那唯一的一次,詹英初动手打了区央。
(八)
那一次之后,区央再也没有惹过詹英初生气,往后的每一天,都加倍努力地读书。詹英初以为区央明白了自己的良苦用心,十分欣慰。那时的詹英初恐怕绝不会想到,有一天,她会死在自己的亲生儿子手里。
詹英初十八岁那年,如愿以偿考上了全区最好的大学,读的是医学系,只不过,如的是詹英初的愿。区央原本想读兽医专业,但詹英初强烈反对,于是,区央没有反抗,改了专业。
区央想学动物医学的原因很简单——小时候,他在难得可以到公园里放松的时候,总有一条野狗陪伴着他。
区央九岁的一个夏天,正值周末,他做完作业,独自去了公园。按照他和詹英初的约定,每逢周末傍晚,他按时完成作业以后,可以到公园玩一个小时。那一天,天气很热,他坐在公园长椅上,一条黄色的野狗走到他的身边,嗅了嗅,不停地摇着尾巴。
区央把手里的葱油饼分给了野狗。从那以后,每个周末的傍晚,他去公园的时候,这条野狗总会准时出现。就这样,野狗陪伴了他六年。
或许是区央觉得孤独和无助吧,一只不会说话、只会摇尾巴的动物,反而让他觉得前所未有的放松。
但是,一切戛然而止在区央十五岁那年。依然是在周末,他在公园里久久等候,那条野狗却迟迟没有出现。两个小时过去了,詹英初到公园里找他,正要拎着他回家时,那条野狗一瘸一拐地跑来了。
野狗的身上全是伤,还流着血,谁都不知道它在去公园前,遭遇了什么虐待。区央想要救那只野狗,但詹英初不让,强行把他拽回了家。
那条狗死了,应该是失血过多,听说尸体还在长椅旁躺了两天,最后被清洁工收拾了。从此以后,区央放弃了周末放风的机会,除了上学的时间,总是窝在家里。
区央考上大学以后,没有住校,每天下课以后都会按时回家。那一年,詹英初也终于还完了债,换了一间比较宽敞的出租屋。区央毕业那年,他后来工作的医院到大学招聘,他通过了相关的测试,被认为对气味极具敏感度和天赋,被高薪聘请到实验室工作和研究。
逐臭师非常稀有,而且前景很好,只要区央坚持下去,很可能会成为这项新兴学科的开拓者之一。但是,这个职业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理解的,所以,区央一开始并没有告诉詹英初实情。
詹英初只知道,她的儿子在全区最大的医院实验室里工作,是受人尊重的医生,每个月的薪资都相当于她一整年的工资。
2014年,詹英初在外与同事聚餐的时候,听同事说起了区央。
同事:「我前几天去医院,看见区央了。」
詹英初:「我儿子特忙,上个月刚又涨了薪水。」
同事:「你儿子是什么科的医生啊?我怎么看见他蹲在病人的屁股后面,让病人放屁呢?」
詹英初的脸一下子涨红,没了吃饭的心情。当晚,她在客厅里坐着,等加班的区央回家。终于,詹英初知道了区央干的具体工作。
(九)
詹英初大发雷霆:「你为什么不告诉我?」
区央回答:「您没有细问过。」
詹英初气得全身发抖:「你一个高材生,去给人闻屁,说出去能听吗?」
区央保持着克制:「妈,我是个医生,而且,这个职业未来……」
区央的话没有说完,就被詹英初打断了:「明天就去把工作辞了,你不丢人,我还丢人呢!」
「妈,这几年我的研究方向都是这个,我辞了,就找不到工作了。」区央找理由拒绝。
詹英初正在气头上:「要不行,回去重读。」
当晚,区央和詹英初躺在各自的房间,都没能入眠。
命案发生在后半夜。
区央躺在床上,思来想去,忽然坐了起来。据他后来供述,那天晚上,他先闷声大哭了一场,然后憋着声音狂笑了将近一个小时,终于在凌晨一点钟,走到客厅,拿了一条绑杂物的麻绳,敲门进入了詹英初的房间。
詹英初没有睡着,打开灯,坐在床上掩面而泣:「妈不想你辛苦了这么久,好不容易成材了,还要给人闻屁,多委屈啊!」
区央笑着说:「妈,我听您的,天一亮,我就去把工作辞了。」
詹英初啜泣着:「是我不对,你赶紧去睡觉,天亮还上班呢。你想干什么,就干什么,妈都支持你。」
这是区央从小到大,詹英初第一次这么对他说。
区央点点头:「我给您捶捶背,您赶紧睡觉吧。」
区央把詹英初哄高兴了,趁着给她捶背的时候,拿出了藏在身上的麻绳,勒住了她的脖子。
詹英初死了。
天一亮,区央照常去上班,下班的时候,从商场带回了一个非常大的冰柜,把詹英初放了进去。
区央以詹英初回大陆生活为由,替她辞了职,还每天拿着詹英初的手机,与远在大陆的亲戚、朋友聊天。区央对詹英初太了解了,了解到什么程度呢?连詹英初喜欢发什么标点符号,他都一清二楚。
两年的时间,区央的职位又升了,工资又涨了。每年清明节,他都会去给父亲扫墓,还会回深圳看看外婆和舅舅。两年过去,竟然没有人觉得这么久不见詹英初这件事很奇怪。
或许,所有人都和抓区央的便衣警察想得一样,区央看上去太斯文了,他说什么,别人都愿意相信。
区央仿佛从来没有想过要把詹英初的尸体给处理掉,而是一直放在家里的冰柜里,定期地用福尔马林以及其他化学试剂养护尸体,就跟给车子定期做保养一样。不止如此,每隔一段时间,他还会给尸体更换衣物,全是新衣服,而且还都是詹英初最喜欢的款式。
(十)
区央被抓以后,警察问他:「你是怎么知道进入实验室的那个便衣警察是伪装的?」
区央回答说:「我在家里安装了隐蔽的监控,当小偷悄悄打开我家的门时,我就知道了。」
那个小偷,进了区央家,原本只想偷一些贵重品就走,但看见区央的房间里放着一个大冰柜,觉得奇怪,就把盖子给掀开了。小偷看见尸体,吓得魂飞魄散,立刻跑走。
小偷最终选择了报警,毕竟小偷小摸,只是轻罪,但一旦和人命扯上关系,就是重罪了。
小偷翻箱倒柜的一举一动,都被在实验室里拿着手机查看远程监控画面的区央,看得一清二楚。
警察又问:「那你为什么不跑?」
区央反问:「跑得掉吗?」
警察摇头:「跑不掉,总会被抓。」
区央笑得很淡然:「那不就是了,还不如好好完成手头的工作,兴许能救两个人。」
警察:「你是想通过救人,来弥补心里的愧疚吗?」
区央:「我没有愧疚,也不后悔。」
警察有些捉摸不透区央的心理,毕竟,詹英初虽然对待区央很严格,但并没有虐待他,区央的经历,也不至于会导致他的心理扭曲和畸形,警察实在想不通区央为什么会杀死詹英初。
于是,警察直接问:「你为什么要杀你妈妈?」
「他杀了我的狗。」区央想了许久,挤出了这个答案。
警察摸不着头脑:「你不是说,你也不知道那条狗为什么会伤痕累累吗?怎么成了你妈妈杀的呢?」
区央回答:「她没让我救狗,所以狗死了。」
但是,区央很快又更改了杀死詹英初的理由:「她让我辞职,让我回去重读,我不想再过小时候闭门读书的生活了,很孤独,很恐怖。」
警察更加不解了:「可你不是说,她后来选择支持你了吗?」
于是,区央又改了一个回答:「我按照她的意愿,成了才,赚到了钱,可她却觉得我丢人。」
警察反问:「你是因为一时气愤,所以杀了你妈妈?」
最终,区央最后一次更改了回答:「我只是觉得,她安安静静地陪着我,会让我更加喜爱她,让我感到放松。就和那条黄色的野狗一样。」